严格控制用水总量过快增长。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指标分解到乡镇和各用水行业,构建覆盖市、县、乡三级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,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预警机制,以节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为抓手,深入开展国家节水行动,完成国家节水达标县建设3个,全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5.8亿立方米以内。
着力提高用水效率。出台《巴中市水资源综合规划》,对水资源利用实行严格论证,强制执行取水许可管理,强化用水过程管理,建立覆盖河流、水库及全部取水户的计划用水体系,持续深化水资源监控项目建设和水资源费税改革,加强国控取水户监控,万元GDP用水量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6%。
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。全面落实河长制、湖长制,持续开展以“截污治污”为重点的河湖治理保护“五大行动”,全面划定河流湖库水功能区,达标建设城乡饮用水源水库180座,深化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专项行动,建成投运乡镇污水处理站187座,规范化设置城区、乡镇排污口50个,城镇、农村集中饮用水源水质和国、省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%,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。